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报告 (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

时间:2022-03-25 字号:

尊敬的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委托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81017日设立了“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以下简称“本慈善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慈善信托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报告如下,并对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慈善信托概要

1、慈善信托成立日:20181017日;

2、慈善信托规模:人民币31.5万元; 

3、慈善信托期限:36个月。

二、慈善信托财产保管账户开立情况

在慈善信托成立前,受托人为本慈善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保管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账号为152 458 676 324

三、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

1.慈善信托资金的运用

20181017日,根据《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合同》及受托人与本慈善信托执行人——扎赉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定向捐赠协议》之约定,受托人将本慈善信托资金310,000元,一次性拨付至执行人账户。执行人根据捐赠金额向受托人开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预留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5000元。

经扎赉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慎重考虑,并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最终双方决定,由扎赉特旗所辖音德尔镇作为慈善项目实施地,音德尔镇人民政府作为慈善信托项目的具体执行人,三方签署《慈善项目实施三方协议》。《慈善项目实施三方协议》签署后,信托资金(即捐赠资金)随即全额转存于具体执行人(即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人民政府)账户中。

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本慈善信托信托决策委员未组织实施慈善项目。

2. 慈善信托利益的分配

根据《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合同》之约定,本慈善信托项下信托利益均以现金方式向执行人划拨捐赠资金,即视为信托利益分配。

3. 慈善信托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慈善信托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保管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对慈善信托进行管理,并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未挪作他用。

3)截止目前,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慈善项目名称

金额

状态

为前进嘎查修建两处文化广场项目

28.35万元

项目已完成,受托人同意拨付资金。

为贫困户崔满良增加住房面积

1.5万元

住房已完成建设,资金已拨付。

为贫困户白格日勒图发展特色产业

0.4万元

同意资金拨付。

以上项目资金共计30.25万元,剩余资金0.75万元,预留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0.5万元。

4)本慈善信托于20211016日到期,受前进嘎查主要领导调整的影响,“前进嘎查修建两处文化广场项目”始终未获得旗审计局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无法确定两处文化广场项目最终造价,信托计划项下剩余0.75万元慈善资金待使用;同时,因原信托监察人内蒙古新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注销,信托项下的信托监察人需要更换。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作为《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受托人,就“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延长信托期限一年、更换信托监察人事项召集委托人大会进行了审议。

按照《关于“召开‘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第一次委托人大会”通知》召开要求及表决规定:本次委托人大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委托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信托单位的委托人参加表决;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表决的委托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共募集资金叁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315000.00),其中:机构投资者1个,金额为叁拾万元人民币(¥300000.00);自然人投资者30人,金额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15000.00);合计持有信托份额31.5万份。

参加本次委托人大会的投资人20个,合计持有信托份额30.72万份,符合召开委托人大会的条件 。参加本次委托人大会的投资人全部同意《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延长信托期限、更换信托监察人议案》。

根据委托人《委托人大会表决意见》结果:1、《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计划》延长信托期限一年(自20211017日至20221016日止),如在信托期限延长期内,信托目的已经实现,受托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2、更换新的信托监察人为内蒙古财大会计师事务所。

5)受托人与新的信托监察人签署了《华宸信托2018济困1号慈善信托监察协议》,监察人内蒙古财大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4. 年度慈善支出的数额

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本慈善信托在慈善信托专户资金中支出0万元。

四、慈善信托财务状况

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本慈善信托账户共收入277.75元,全部为银行活期利息。2020下半年度-2021年度,本慈善信托账户共支出0元。

截止2021年底,本慈善信托财产保管账户的余额为5,233.25元。其中,预留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5000元,受托人垫付费用960元(受托人以自有资金垫付1000元,扣除银行汇划费15元及账户管理费25元后的余额,垫付费用不属于信托财产)。

五、慈善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慈善信托的信托经理:王悦兵。

六、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影响慈善信托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3、根据委托人《委托人大会表决意见》结果,本慈善信托延长信托期限一年(自20211017日至20221016日止),如在信托期限延长期内,信托目的已经实现,受托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更换新的信托监察人内蒙古财大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