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鸿泰【2012】05号包头昆山公司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7-02-24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鸿泰【201205号包头昆山公司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1128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人民币19,980万元。其中:18个月期 96,000,000元, 23个月期103,800,000元。

2、信托资金用途:

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包头昆山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20,651万元到期债权。受让资金用于包头昆区卜尔汉图镇中心集镇建设项目(一期)的基础设施建设。

3、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信托计划期限:20121228日至20141128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债权投资

6、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信托收益率:

期限

规模

预计信托年收益率

18个月

10000万元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9.5%/

认购金额≥300万元 10.5%/

23个月

10000万元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10%/

认购金额≥300万元11%/

8、投资收益率:14.9%/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19,980万元委托受托人,受托人将资金用于受让包头昆山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20,651万元到期债权。受让资金用于包头昆区卜尔汉图镇中心集镇建设项目(一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一)资金运用及退出方式

按照《信托计划》和《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捌拾万元整(199,800,000.00用于受让包头昆山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20,651万元到期债权,受让资金用于包头昆区卜尔汉图镇中心集镇建设项目(一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华宸信托与包头昆山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华宸—包头昆山公司债权投资信托合作协议书》、《包头昆山公司债权投资信托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债权转让合同》和《债权回购合同》。《合同》约定,信托计划到期,包头昆山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到期回购目标债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

(二)信托资金退出保障方式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包头昆山公司履行支付目标债权回购价款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头昆山公司股东刘睿洁、贺双以其拥有的个人资产为包头昆山公司履行支付目标债权回购价款等义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52,373,628.09元。

(四)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5,011,403.1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14,961,531.00元;律师费5,000.00元;印刷费5,814.00元;差旅费32,112.30元;印花税0元;银行结算费6,945.80元。

(五)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37,362,224.99元。其中:于20131228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21,330,701.35元;于2014628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5,171,610.36元;20141128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0,387,791.70元; 2017216日向受益人分配清户利息472,121.58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4628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到期信托本金96,000,000.00元;20141128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到期信托本金103,800,000.00元,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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