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鼎兴9号—阿右旗清源给排水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7年四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4年12月30日设立了“华宸•鼎兴9号—阿右旗清源给排水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7年12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4年12月30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8个月期2,115万元;40个月期1,885万元。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账号为1508 3707 4287。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转让方阿拉善盟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HXXCJZH20140180),将信托资金全部受让阿拉善盟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阿拉善盟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价款用于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阿拉善盟发改委《关于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发改函字〔2011〕277号)立项批准,项目总投资9728.15万元,位于雅布赖镇工业园区东南侧。主要由1座污水处理厂和40244米污水管线两部分工程构成。
受托人以阿拉善盟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阿拉善盟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公司)始建于2013年6月3日,公司住所位于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注册资本8,600万元人民币,为阿右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资,法定代表人张万成,经营范围:居民生活给排水服务,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给排水服务;管道安装、维修、给排水材料经销、对已建给排水安装检测、水质化检、给排水资料存档等。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21,328,375.25
元,其中货币资金2,478,375.25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8,850,000.0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0元;信托权益合计21,328,375.25元,其中实收信托18,850,000.00元,未分配利润2,478,375.25元。经营收益权收益按季上结。截止2017年12月31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14,037,736.80元;支出3,188,133.03元,其中: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受托人报酬3,182,106.55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资料印刷费2,188元,银行结算费838.48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10,849,603.77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2,478,375.25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阿右旗清源给排水公司回购各期公司经营收益权4000万元及支付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收益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HXXCJBZ20140178)。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潘琳、张晓宇。
八、重大事项披露
1、因工作变动原因,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由原来的“秦立东、乌云舒展”变更为“潘琳、张晓宇”。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