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鼎兴8号-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鼎兴8号-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7年6月21日提前结束,信托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兑付。作为信托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及期限:11个月期3030万元,2015年02月06日至2016年01月06日;23个月2580万元,2015年02月06日至2017年01月06日;35个月期4390万元,2015年02月06日至2018年01月06日。
2、信托计划类型:收益权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信托资金用途:用于受让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
4、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5、信托融资利率:12.5%/年
6、受益人年收益率:11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8%/年;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8.5%/年。23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8.5%/年;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9%/年。35个月期:100万≤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9%/年;认购规模≥100万,预计收益率9.5%/年。
二、受托事项:
受托人与融资方卓资县热电联产供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资县供热公司”)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为:HXXCJZH20140185),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卓资县供热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价款用于支付卓资山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款。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卓资县供热公司支付的经营收益权收益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各期期满,卓资县供热公司按期回购相应的经营收益权,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受托人与融资方卓资县供热公司依据《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卓资县供热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价款用于支付卓资山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款。还款资金来源为卓资县供热公司的经营收入。信托计划11个月期、23个月期期满,卓资县供热公司按期回购相应的经营收益权,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35个月期信托计划应于2018年1月6日到期,该项目融资方卓资县供热公司提出提前还款申请,考虑到融资方实际情况,为避免该信托项目后续发生风险。依据《华宸•鼎兴8号-卓资县供热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如发生下列情形,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基于维护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利益,决定提前解除或终止《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受托人于2017年6月21日提前结束该信托计划,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2、担保措施:保证担保。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卓资县供热公司按期支付经营收益权投资收益并按期全额回购10000万元经营收益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XXCJBZ20140183。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23,131,471.07元。
4、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6,400,328.91元。其中:受托人报酬6,388,674.01元;律师费5,000.00元,资料印刷费2,586.00元,银行结算费2,692.90元,差旅费1,376.00元。
5、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16,731,142.16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7年6月21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提前兑付完毕35个月期信托本金4,390万元。2017年7月5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