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7年二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5年08月28日设立了“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7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08月28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1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期1100万元,2015年08月28日至
2017年08月28日;36个月期3000万元,2015年08月28日至2018年08月28日。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账号为1540 4198 8886。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融资方包头市南海景区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经营收益权,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价款用于包头市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支付的经营收益权收益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期满,根据受托人与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签订的《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按期回购相应的经营收益权,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王旭亮。公司主要经营旅游服务;餐饮、娱乐服务;水产品养殖、销售;育苗培育、咨询及销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花卉树木培育及销售;旅游节庆、演出;旅行社服务;旅游纪念品开发、生产、销售;旅游交通服务;水上娱乐活动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资产总额679,828,305.96元,负债总额352,494,524.83 元,所有者权益327,333,781.13 元;营业收入69,600,734.42 元,净利润36,251,005.45 元。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7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44,862,574.24元,其中:货币资金3,862,574.24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1,000,000.0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0元;信托权益合计44,862,574.24元,其中:实收信托41,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862,574.24元。经营收益权投资收益按季上打。截止2017年6月30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10,258,431.82元,全部为利息收入;支出2,772,475.64元,其中: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受托人报酬2,765,730.86元,律师费3,000.00元,资料印刷费3,480.00元,银行结算费264.78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7,485,956.18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3,862,574.24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包头南海景区开发公司履行按期支付经营收益权投资收益并足额回购经营收益权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XXCJBZ20150114。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国资委监管的区直属国有企业,是内蒙古地区较大的担保投资公司之一,是一家集政府融资平台、担保投资、股权投资、委托投资管理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公司组建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51,023.63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服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03,592,915.48元,负债合计3,352,321,648.38元,所有者权益851,271,268.10元;营业收入73,636,138.44元,利润总额93,443,446.53元,净利润70,248,685.75元。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于彦平。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