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鼎兴5号—富泉水务经营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7-12-11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鼎兴5号—富泉水务经营收益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规模4500万元,信托期限2014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24个月信托本金及收益均已正常兑付。36个月期项目本金到期未付,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同意延期两个月。在延长期内,信托本金于2017年11月09日到账,延长期内产生的信托收益于2017年11月16日到账。对全体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提前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总规模人民币4,500万元;其中:24个月期2,180万元,2014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17日;36个月期2,320万元,2014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
2、信托资金用途:受让乌拉特后旗富泉水务公司经营收益权
3、信托计划类型:收益权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信托计划期限:2014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7日
5、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6、受让经营收益权年利率为:12.5%/年。
7、信托资金收益率分别为:
24个月期:5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受益人预计收益率为8.5%/年;300万元≤认购金额,受益人预计收益率为9.0%/年;
36个月期:5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受益人预计收益率为9.0%/年;300万元≤认购金额,受益人预计收益率为9.5%/年。
二、受托事项:
受托人与融资方乌拉特后旗富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水务”)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富泉水务经营收益权。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富泉水务支付的经营收益权收益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期满,根据受托人与富泉水务签订的《经营收益权回购合同》,富泉水务按期回购相应的经营收益权,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受托人与融资方乌拉特后旗富泉水务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水务”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为:HXXCJZH20140113),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富泉水务经营收益权,富泉水务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价款投入到乌拉特后旗大坝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大坝口水库改扩建及供水配套工程。信托计划期满,根据受托人与富泉水务签订的《经营收益权回购合同》,富泉水务按期回购相应的经营收益权,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信托贷款年利率为12.5%。还款资金来源为富泉水务公司未来的经营收益。
2、担保措施:保证担保。内蒙古元盛投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集团”)为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HXXCJBZ20140114。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14,623,671.23
元。
4、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3,951,182.3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3,938,878.57元;律师费3,000.00元,资料印刷费1,952.00元,差旅费6,142.00元,银行结算费1,209.73元。
5、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10,672,488.93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完毕36个月期信托本金及延长期内产生的信托收益。2017年11月29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