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乌审旗水务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7年三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5年9月17日设立了“华宸•乌审旗水务经营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7年9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9月17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8,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
序号 本金(元) 起始日 结束日
1 18,800,000 2015-9-17 2018-9-17
2 12,500,000 2015-9-17 2018-9-17
3 10,800,000 2015-9-25 2018-9-17
4 37,900,000 2015-9-25 2018-9-17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账号为1508 4253 5506。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融资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将信托资金受让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将转让经营收益权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受托人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支付的经营收益权收益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以融资人支付的经营收益权回购款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城市供水,工业中水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工程咨询、投资。
截止2017年6月30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1,884.46万元,负债总计86,641.53万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处于建设期,没有收入;2014年公司建设了大草湾临时取水泵站、纳林河工业园区临时工业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已达到33,000 立方米/日,保障园区内企业临时用水;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于2015年年底投入使用,2016年水务公司营业收入2,934.15万元,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7年9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82,567,027.97元,其中货币资金2,567,027.97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0,000,000.0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2,998.00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项;信托权益合计82,564,029.97元,其中实收信托8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2,564,029.97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21,975,861.47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5,083,705.87元,其中:受托人报酬5,058,720.05元;律师费10,000.00元;资料印刷费2,996.00元;差旅费11,868.50元;印花税0元;银行结算费121.32元。已分配信托收益14,328,125.63元,未分配信托利润2,564,029.97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经营风险的控制
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一期工程未能顺利完工,或工程虽然投入使用,但由于乌审旗水务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经营风险的出现。
乌审旗水务公司近些年主要工作为一期工程的建设,由于该工程处于建设期,公司大多数工作人员蹲守项目部,公司各部门未严格按照相关职能进行工作。待项目整体完工投入使用后,公司在增加工作人员的同时,将逐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政府将优质资源进行打包形成集团公司,该项工程是乌审旗重要的“盈利”项目,未来的经营管理一并列入乌审旗国资公司进行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的出现。
2、信用风险的控制
乌审旗水务公司所提供的工业用水无销售市场;虽然销售情况良好但水费无法及时收回;虽然水费及时收回但无法覆盖本次融资本息,所形成的风险。
一期工程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纳林河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生产需求,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之初,已经对园区内企业用水需求情况进行统计,并通过地方水利部门批准。目前园区内企业经营情况稳定,并不断的有新的项目和企业入驻园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各企业用水需求较大,一期工程在未来的发展中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全部企业的用水需求。
在一期工程建设以前,各企业生产主要使用地下水、雨水等为主。由于国家对工业企业用水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本身属于高耗水行业等原因,原有的水源已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即便出现水费不能按时收回的情况 ,停水将对企业的生产带来重大影响。
2016年-2018年乌审旗水务公司每年满负荷供水5,000万吨计算,该公司除偿还所有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外,未来三年尚能产生累计净现金流14,055.4万元。按照2016年-2018年乌审旗水务公司每年满负荷供水量71.6%计算,该公司未来三年产生的累计净现金流仍能覆盖本次融资本息。
3、担保风险的控制
保证人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因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
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乌审旗重要的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其主要资金来源于乌审旗财政。乌审旗债务较多,偿还压力较大。但未来随着乌审旗各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由建设期转入正式投产,其未来的发展潜力较大。
乌审旗政府将此次融资本息列入财政预算,并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逐年支付乌审旗水务公司用于偿还我公司欠款。乌审旗国资公司作为管理平台,以旗财政作为后盾,具有一定的担保实力。
在项目存续期间,将加大后续监管力度,跟踪了解乌审旗国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融资动向等问题,严防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下降而影响到信托资金的安全。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王宏宇、范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