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北京总部基地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6年三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5年12月09日设立了“华宸信托•北京总部基地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6年9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12月09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0,44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期限届满12个月时,北京中关村丰台园道丰科技商务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前回购本项目所投资5,000万元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自信托成立之日起期限届满12个月后,如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前回购本项目所投资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则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结束;在24个月期限届满时,如本信托计划未能按时结束,则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本信托计划自动进入延长期,延长期最长为12个月。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四纬路支行,账号为1492 4377 6824。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合法持有的玛雅岛酒店、下沉广场、地上会所以及配套车库的经营、租赁或出售而产生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将信托资金用于总部壹号项目装修,如有剩余,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总部基地商圈内,用于玛雅岛酒店,下沉广场、地上会所经营的房产为本信托项目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总面积65102.19平方米,评估价值合计为109,875.38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0-12个月本金覆盖抵押率为36.40%,本息覆盖抵押率为45.87%。12-24个月,本金覆盖抵押率为31.85%,本息覆盖抵押率为35.99%。沈阳东北总部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总部基地开发公司”)及北京玛雅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雅岛酒店管理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保证担保。信托期限为24个月,满12个月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可提前还款。信托计划期满,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回购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
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6日,工商注册号110000410181116,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4号楼,注册资金为855万美金,法定代表人为许为平。公司主营业务:开发、建设、出租、出售在丰台区中关村丰台园二期用地-道丰科技商务园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拥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自2003年起,公司主要开发建设中国首个总部经济区-北京总部基地、总部广场、金融港、以及玛雅岛酒店,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共有500栋总部楼以及总部会所、酒店、公寓等,商业配套齐备。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内已有500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金融企业进驻。
截至2016年9月30日,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总资产13,696,898,375.34元,总负债4,042,177,915.05元,所有者权益9,654,720,460.29元。目前公司运转正常,主营业务和净利润稳步增长,发展势头良好。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6年9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409,177,870.74元,其中货币资金为4,777,870.74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404,400,000.00元;信托负债为22,851.93元;信托权益合计为409,177,870.7455,018.8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4,755,018.81元,实收信托404,400,000.00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9,534,072.85元,均为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7,135,700.05元,其中:受托人报酬7,128,000.00元;差旅费7,574.00元;银行结算费126.05元。
六、 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市场风险
本项目回购资金来源于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持有物业的销售收入,存在由于区域房地产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造成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销售,导致销售收入不足,从而不能按期回购本信托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情况。
我部对北京总部基地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10余年的发展,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随着众多企业的入驻,目前已成为北京市东南四环区域重点商圈,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且公司历史开发及销售记录良好,已形成自己的经营模式,能够较好的规避市场风险。
(二)经营风险
本项目经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玛雅岛酒店、下沉广场、地上会所等物业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信托计划所受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不能达到预定的收益率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经营物业、地上会所已部分签署了6-15年的租赁合同,玛雅岛酒店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并累计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此外,本信托计划将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归集所受让的收益权所产生的收入,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须保证账户余额满足约定的收益水平,如不足,则其予以补足。
(三)回购风险
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作为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方,存在不能按时进行回购的风险。
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资产优良,其持有的物业经北京中立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价值在100亿元以上,且全部物业位于北京总部基地商圈内,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同时,公司将部分物业转成出租,未来也将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
公司外部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为按约定进行回购提供较好的外部保证,进一步降低了本信托计划的项目风险。
(四)抵押物风险
本信托计划以玛雅岛酒店、位于总部广场的车库及部分下沉式广场经营物业以及地上会所经营物业作为抵押物。抵押物已全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如交易主体违约,我司能够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本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如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不能按约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则该信托计划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而自动进入延长期,延长期最长为12个月。在延长期内,相应的信托融资成本将在原融资成本的基础上再增加6个百分点,以加大其违约成本进而降低违约可能性,并可确保我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对该抵押物进行处置。
为严格控制风险,本信托计划抵押物的抵押率控制在本息46%以内,满12个月后,降至36%,为抵押物贬值和处置留出了充足的降价空间,以降低抵押物处置风险,保障信托计划顺利结束。
此外,北京总部基地开发公司将为本信托项目项下抵押物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购买财产保险。我司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为唯一受益人。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王健、吕游、赵晔、和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