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城鑫胶州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项目》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6年一季度)

时间:2016-05-04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5年9月30日设立了“青岛森城鑫胶州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6年3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9月30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分1次发行,发行规模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如延长期限需召开受益人大会表决。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账号为152437321081。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青岛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6780万元其他应收款的收益权,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所得款项用于胶州湾产业基地规划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以及区域水系开挖工程等部分大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用款支付。受托人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收取的信托报酬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其他应收账款,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设立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参与青岛胶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对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开发,包括: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市政道路及地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指标要求,对胶州湾产业基地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海水泥沙喷填工程、绿化工程等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
截至2016年3月31日,企业合并报表显示企业总资产为731,597,228.33元,负债523,112,834.70元,所有者权益208,484,393.63元。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6年3月31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计划信托规模总计5000万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185万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70,134.5元,其中:律师费:3,000;资料印刷费5,178元;差旅费:41,690.5;银行结算费:266;公证费20,000。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资金退出风险及对策
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回购青岛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6781万元其他应收款,信托资金退出,信托计划结束。如果该企业经营不佳、现金流状况不稳定,存在可能无法到期回购应收账款的风险。青岛森城鑫的主要还款来源如下:(1)胶州湾产业基地管委会欠款,胶州湾产业基地项目投资额约在71613万元,经当地政府审计验收48288万元,已经结算43883万元,其中工程款39131万元、8%财务费用3130万元、土地溢价收入1622万元,剩余32482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财务费用为2600万元左右;(2)胶州市财政收入及指定冻结土地的出让收入。为防范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三木集团在与胶州市政府签署合同时,要求胶州市政府将2273亩净用地(独立于BT基建项目用地),由胶州市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冻结证明,按供地计划进行挂牌出让,并承诺三木集团享有优先受偿上述指定土地出让金得权力。地方政府可支配的出让收入优先支付三木集团参与的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及财务费用。由于上述冻结土地均位于产业基地内,而产业基地直通跨海大桥,交通方便,土地升值潜力大。就青岛环胶州湾土地价格来说,靠近青岛的城阳区域约为500万/亩,毗邻胶州市产业基地的红岛高新区约为350~400万/亩,胶州湾产业基地所处位置介于红岛至黄岛之间。黄岛是较早成立的国家级开发区,黄岛的土地出让价约略高于红岛,而胶州市产业基地目前属于环胶州湾最后一块,较完整,较大的未全面开发的区域,该区域土地价格尚属于价格洼地。(3)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回青岛茂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欠款。(4)担保方三木集团的日常经营收入。(5)该项目提供的抵押物33067平方米土地市值人民币10274.02万元,足以覆盖本项目首期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2、信托融资存续期内管理风险及对策
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人员素质等,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给项目收益的实现带来风险。
为保障信托收益的正常兑付,有效规避管理风险。经我部与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沟通,拟在后续监管上采取以下控制方式:
(1)要求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月报送会计报表,我部据此审查该集团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管理上的风险。
(2)我部定期对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融资担保情况进行跟踪,避免因企业过度融资影响我司的信托资金安全。
(3)要求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时报送会计报表,我部据此审查该集团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管理上的风险。
(4)信托资金全额受托支付,企业用款受到我司监管,确保信托资金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挪用影响工程进度。
3、三木集团保证风险及对策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信托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如到期青岛森城鑫无法回购该应收账款收益权,将存在担保处置的风险。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632,证券简称:三木集团。该集团注册资本46551.957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05万元、占总股本的0.1%,已流通股份46505.91万元、占总股份的99.9%。其中第一大股东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占比18.08%,实际控制人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联席股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74%的股份。根据企业最新财务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企业合并报表显示企业总资产为7,103,996,117.51元,负债5,740,252,350.80元,所有者权益1,363,743,766.71元。经企业征信信息查询,企业无不良、逾期。根据三木集团提供的资料以网上查询,三木集团及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目前无重大诉讼和违规情况,涉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的案件中多为合同纠纷,不涉及企业经营安全。据此企业因本次信托融资5000万元的担保代偿风险较小,企业违约成本将远高于偿还资金的成本。我部在业务发放前已取得企业股东会表决结果且已对外公告。
4、管理风险
受托人管理规范,风控严格,指定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信托经理,本信托计划的管理风险较小。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的信托经理:李伟、王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