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国租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成立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发行的“海南国租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其推介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止。截止2015年7月6日,推介期内共募集信托资金9980万元人民币整,满足信托计划的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签订信托合同35份,涉及合格投资者35位,其中机构投资者1位,涉及金额2000万元,300万元及以上自然人投资者15位,涉及金额5480万元,300万元以下自然人投资者19位,涉及金额2500万元。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7月6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期限分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