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杭城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4-01-13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金都•杭城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10日到期,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已按时全部回购了转让给华宸信托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本金及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75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甲107号楼和车库300个车位的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0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购买特定资产收益权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率:16%/年。
8 、信托资金年化收益率: 100万≤投资金额<300万元,9%;
300万≤投资金额, 10%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7,5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用于购买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甲107号楼(4218.33平方米)和车库300个车位(11824.77平方米)在未来的收益权。委托人与受托人于2012年12月10日前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HXX6JXT2012020。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甲107号楼和车库300个车位在未来的收益权。受托人与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9日签定了《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HXX56JSR2012417)及《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合同》(合同编号HXX6JSH2012416)。特定资产收益权年收益率为16.00%,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分期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的保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⑴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甲107号楼(4218.33平方米)、和车库300个车位(11824.77平方米)向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及履行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HXX6JDY2012413)。⑵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浙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及履行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HXX6JBZ2012412)。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12,226,150.00元。其中特定资产收益权收益为12,166,666.67元,存款利息收入为59,483.33元。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4,793,606.56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4,748,375.00元;差旅费41,284.90元;银行结算费1,210.65元;印刷费2,736.01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于2013年12月10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7,360,833.33元;于2013年12月31日分配清户利息收益71,710.11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3年12月1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75,000,000.00元;2013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