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鸿泰【2010】02号巴市五原供热管网建设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鸿泰【2010】02号巴市五原供热管网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3年2月10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贷款利息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2,597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五原县南区供热管网项目建设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二年期997万元 , 2010年2月10日—2012年2月10日
三年期1600万元 , 2010年2月10日—2013年2月10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贷款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信托贷款利率:合同约定二年期、三年期均为11%;二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11.46%,第二次调整后为11.76%,第三次调整后为12.11%,第四次调整后为12.36%,第五次调整后为12.61%;三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11.52%,第二次调整后为11.82%,第三次调整后为12.17% ,第四次调整后为12.42%,第五次调整后为12.67第六次调整后为12.32%,第七次调整后为11.92;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预计二年期7% ,三年期8%;二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7.322%, 第二次调整后为7.532%,第三次调整后为7.777%,第四次调整后为7.952%,第五次调整后为8.127%;三年期:第一次调整后为8.364%, 第二次调整后为8.574%,第三次调整后为8.819%,第四次调整后为8.994%,第五次调整后为9.169%,第六次调整后为8.924%第七次调整后为8.644%。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2,597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贷款方式运用于五原县南区供热管网项目建设。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贷放给借款人五原县隆盛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用于五原县南区供热管网项目建设,受托人与借款人于2010年2月9日签定了《 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NXX1JXD2010024)。贷款期限为二年期、三年期。信托贷款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贷款利息按季上结。贷款年利率合同约定为11%,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和有关信托文件规定,从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2月26日、2011年2月9日、2011年4月6日、2011年7月7日起、2012年6月8日、2012年7月6日,二年期贷款年利率分次调整至11.46%、11.76%、12.11%、12.36%、12.61%;三年期贷款年利率分次调整至11.52%、11.82%、12.17%、12.42%、12.67%、12.32%、11.92%。还款资金来源为五原县隆盛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收入、五原县财政预算补贴资金。贷款保证措施:一、巴彦淖尔市担保中心为该笔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五原县隆盛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政府补贴受益权”为该笔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8,299,996.21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2,454,677.98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2,450,150.28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银行结算费1,527.7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5,845,318.23元。其中:于2011年2月10日分配信托收益2,040,697.27元;于2012年2月10日分配信托收益2,309,140.27元;于2013年2月10日分配信托收益1,437,341.79元;于2013年3月20日分配信托收益58,138.9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2年2月1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9,970,000.00元;2013年2月1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16,000,000.00元;2013年3月19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