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鸿泰【2010】04号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鸿泰【2010】04号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7月27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5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木里图污水处理厂5万m3/日中水回用项目建设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二年期1900万元,2010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27日;三年期3100万元,2010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7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贷款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年信托收益率:二年期预计收益率为7%/年,2010年10月20日上调至7.322%;2010年12月26日上调至7.532%;2011年2月9日上调至7.777%;2011年4月6日上调至7.952%;2011年7月7日上调至8.127%;2012年6月8日下调至7.917%;2012年7月6日下调至7.672%。
三年期预计收益率为8%/年,2010年10月20日上调至8.364%;2010年12月26日上调至8.574%;2011年2月9日上调至8.819%;2011年4月6日上调至8.994%;2011年7月7日上调至9.169%;2012年6月8日下调至8.924%;2012年7月6日下调至8.644%。
8、信托贷款利率:二年期预计11%/年,2010年10月20日上调至11.46%;2010年12月26日上调至11.76%;2011年2月9日上调至12.11%;2011年4月6日上调至12.36%;2011年7月7日上调至12.61%;2012年6月8日下调至12.31%;2012年7月6日下调至11.96%。三年期预计11%/年,2010年10月20日上调至11.52%;2010年12月26日上调至11.82%;2011年2月9日上调至12.17%;2011年4月6日上调至12.42%;2011年7月7日上调至12.67%;2012年6月8日下调至12.32%;2012年7月6日下调至11.92%。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5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贷放给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用于木里图污水处理厂5万m3/日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一)资金运用及退出方式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资金向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发放贷款,用于该厂5万m3/日中水处理项目建设。受托人以未来3年收取的贷款利息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计划期满,由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以信托计划初始金额偿还华宸信托的信托借款,而后受托人兑付信托本金。
(二)信托资金退出保障方式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10年7月26日签定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XX1JBZ2010221)。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16,164,108.42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其中:贷款利息16,131,013.02元, 活期利息33,095.40元。
(四)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4,593,544.84元 。其中:受托人报酬4,367,394.15元;托管费18,686.11元;律师费43,000.00元;印刷费33,500.00元;差旅费14,760.00元;银行结算费1,932.36元;银行服务费114,272.22元。
(五)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1,570,563.58元。其中:于2011年7月27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4,149,640.54元;于2012年7月27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4,457,981.46元;于2013年7月27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2,716,857.26元;2013年8月21日向受益人分配清户利息246,084.32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2年7月26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到期信托本金 19,000,000.00元。2013年7月26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到期信托本金 31,000,000.00元。2013年8月26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