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106)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金诚(1106)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2年12月9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 6,24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呼和佳地商业地产未来10年的租金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11年12月9日—2012年12月9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购买租金收益权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租金收益权收益率:16%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9%【100万元以下】、10.5%【100万元(含)--300万元】、11.5%【300万元(含)以上】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6,24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运用于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
托资金6,240万元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支付给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呼和佳地项目三期的建设施工。受托人与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签定了《 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 》、《租金收益权回购合同》,《信托计划》到期由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购该租金收益权,租金收益权年收益率为16%。回购资金来源为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担保措施:一是以呼和佳地项目苍龙苑9号楼的底层商铺共8409平米的房产为回购租金收益权及支付租金收益提供抵押担保;二是由范玫子女士为回购租金收益权及支付租金收益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10,025,716.68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3,296,502.18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3,290,367.41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印刷费2,040.00元;银行结算费1,094.77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6,729,214.50元。其中:于2012年12月9日分配信托收益6,657,500.00元;于2012年12月25日分配信托收益71,714.5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2年12月9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62,400,000.00元。2012年12月19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