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太仓高成房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2012年二季度)

时间:2012-07-26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1年9月30日设立了“华宸•太仓高成房地产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2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9月30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30,06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信托计划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心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215 0000 0003 3001 4。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作为投资人与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合同编号HXX5ZXY2011180)、《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HXX5JGZ2011221)。受托人将信托资金30,060万元全部支付给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对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占增资后的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85.74%。增资价款应用于上海假日三期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2003年高成集团通过项目公司——太仓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开竞标方式拍得 “上海假日”项目用地。该地块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距离上海市中心约1小时车程,项目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定位为上海市区的后花园。出让土地总面积为410676.6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7800万元(12.66万元/亩),项目分为三期建设,目前,一、二期建设已基本完工,三期地块住宅项目正在建设阶段。三期地块住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0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61080平方米,另地下建筑面积为4480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2.5%,绿地率35.2%,其中三期地块住宅项目的一、二期住宅小区总开发建筑面积为156639.71平方米,另有三期地块住宅项目的三期高层住宅项目待开发(总开发建筑面积为204440.29平方米)。三期地块住宅项目中的一、二期住宅项目四证齐全,且融资方已投入自有资金26643万元,占总投资70943万元的37.5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投资期满由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华宸信托所持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投资期内,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华宸信托出资额的固定比例向受托人分红。分红扣除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计划到期,受托人以高成集团支付的受让目标股权资金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2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309,306,997.77元,其中货币资金8,706,997.77元;信托负债合计为99,576.50元;信托权益合计309,207,421.2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8,607,421.27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44,849,501.44元,其中股权投资分红收入44,789,400.00元,其余为活期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受托人报酬18,156,240.00元,差旅费264,898.21元、 律师咨询费35,000.00元、印刷费5,950.00元、银行信托资产托管费601,200.00元、银行结算费1,530.68 元;已分配信托利润17,177,261.28 元,期末信托权益为8,607,421.27 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固定分红及信托计划期满后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司受让华宸信托所持股权的全部义务由以下措施保障:
⑴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增资后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高成集团履行股权受让义务及支付目标股权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⑵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信托资金所用于的“上海假日”三期所对应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约6.9万平方米)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⑶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⑷江苏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忠秀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⑸江苏凯旋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高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通过土地出让取得的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百渎村、城湾村地块二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武国用(2010)第1201681号、武国用(2010)第1203533号)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土地评估总价值约为73168万元。
(6)华宸信托指派三名董事,对“重大事项”和如下事项,非经代表华宸信托的董事同意,决议无效。
? 涉及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转让、并购的相关决议。
? 以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
? 直接或间接地放弃任何重大经济利益。
⑺受托人与太仓市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银行签订《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委托银行对信托资金的使用和楼盘销售回款进行监管。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廖年生、段清旺。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