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106)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2年二季度)

时间:2012-07-14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1年12月9日设立了“华宸•金诚(1106)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2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12月9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6,24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信托计划满12个月后,如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回购该项租金收益权,则信托计划可不经召开受益人大会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呼和浩特日信支行,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4618。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呼和浩特市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呼和佳地项目商业地产未来10年的租金收益权。融资方将资金用于呼和佳地项目三期部分的建设施工。融资期满,呼和佳地依约定价格回购该项租金收益权。回购款来源为呼和佳地项目三期的销售收入与呼和佳地项目的其他收入。呼和佳地项目尚有14.5万平方米的房产待售,预计可实现10亿元的销售收入,可以覆盖融资本息。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法定代表人范玫子。经营范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建材及装饰材料等。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2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62,751,875.77元,其中货币资金351,875.77元;信托负债合计为1,000.00元;信托权益合计62,750,875.7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50,875.77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3,776,056.27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3,425,180.5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3,419,520.00元;印刷费2,040.00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银行结算费620.50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政策风险
目前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相关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的住宅投资市场,专门针对商业地产的政策调控较少。
呼和佳地项目商业地产属于商业经营,佳地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物业目前只租不售。成熟物业租金收益权转让方式融资,受国家产业政策、房地产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小。
佳地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呼和佳地项目五证齐全,已投入自有资金超过总投资的35%,该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2、市场风险
通过对目前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显示,在国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打压投机需求的大背景以及呼市地区开始实行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呼和浩特房地产销售仍保持增长,空置房下降,购房人群以本地为主,市场需求为刚性需求。在未来一年的融资期间,呼和浩特市发生房地产市场整体风险的可能较小。
3、销售风险
呼和佳地项目地处成吉思汗大街的核心位置,三面面临主干道,交通便利,同时在绿化、物业服务、施工质量、供暖等各方面相比周边同类项目做的较好,该项目又被建设部定位低碳示范项目,在市场上口碑较好。项目的一期二期销售顺利,在市场反映良好。在以往的正常销售年度中,该项目年均可达到6—7万平米的销售数量,在宏观调控较严格的去年与今年,平均仍可取得年销售面积两万平米的业绩。项目目前的平均定价为7000元/平米,与周边项目的销售价格持平,但是项目为低碳环保住宅,已进行精装修,可直接入住,并且无需安装空调等设备,品质较高,相比其他项目,有较强的优势,项目的销售风险较低。
4、抵押、担保风险
抵押物为呼和佳地项目苍龙苑9号楼8409平方米的底层商铺,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位于佳地商街中心,周边为哲里木路、呼伦北路、成吉思汗大街等主干道,交通便利。同时,按照融资本息计算,抵押物的抵押价格仅为8700元/平米,不到其市场价值的一半,处置难度较低,抵押风险较小。
自然人范玫子为回购租金收益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管理风险
为有效规避管理风险。受托人在后续监管上采取以下控制方式:
佳地公司按季报送会计报表和租赁物业情况统计表,受托人据此审查佳地公司经营情况及物业租金收取情况,保障所有租金收入能够进入共管账户,及时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佳地公司按月报送财务支出计划以及财务实际执行情况,受托人根据相关凭证、要件资料,严格审查财务支出计划,予以签批,同时控制共管帐户留存资金余额,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管理上的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张静、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