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发行的“华宸 鸿泰(2012)02号—白雁湖化工技改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推介期为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7月5日止。截止2012年6月19日,推介期内共募集信托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整,满足信托计划的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签订信托合同40份,涉及合格投资者40位,其中机构投资者1个,投资金额750万元;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自然人共1人,投资金额300万元,投资额在50万元(含)--300万元之间的自然人共38人,投资金额3,950万元。
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6月26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分为12个月、18个月、24个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