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001)号—颐高数码广场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金诚(1001)号—颐高数码广场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2年3月16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 4,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颐高数码广场未来9年的租金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10年3月16日—2012年3月16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购买租金收益权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租金收益权收益率:12%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 8.5%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4,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运用于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
托资金4,000万元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支付给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的工程尾款支付。受托人与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日签定了《 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 》、《租金收益权回购合同》。购买租金收益权的信托资金由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信托计划》到期偿还,租金收益权年收益率为12%。还款资金来源为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担保措施:一是以波士名人国际项目裙楼二层4738.66平米的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二是由蔚然风先士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9,639,805.06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2,800,000.80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2,795,060.70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银行结算费1,940.1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6,839,804.26元。其中:于2011年3月16日分配信托收益3,400,000.00元;于2012年3月16日分配信托收益3,434,697.98元; 于2012年3月26日分配信托收益5,106.28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2年3月16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40,000,000.00元。2012年3月21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