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003)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1年二季度)

时间:2011-07-18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0年11月2日设立了“华宸•金诚(1003)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1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11月2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不超过18个月;信托计划满6个月后,根据还款比例按季度兑付相应比例的本金与收益;满12个月时,兑付完毕全部本金与收益;预留6个月为风险处置期。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呼和浩特日信支行、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3950。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购买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公司(简称呼和佳地)持有的呼和佳地商业地产未来5年的租金收益权。融资方将资金用于呼和佳地项目三期云龙苑部分的建设施工。融资期满,呼和佳地依约定价格回购该项租金收益权。回购款来源为呼和佳地的在售房产的销售收入与持有房产的出租收入。呼和佳地项目目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销售房产有11万平米,全部销售后可取得销售收入6亿元左右;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1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50,031,591.30元,其中货币资金31,591.3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3,310.00元;信托权益合计50,028,281.3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8,281.30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1,789,191.30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1,760,910.0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1,665,000.00元;律师、咨询费93,000.00元;印刷费2,310.00元;银行结算费600.00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政策风险
呼和佳地公司具有二级开发资质,资金投向的云龙苑项目五证齐全,自有资金投入比例超过46%,完全符合银监会关于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相关规定。因此项目基本无政策风险。
2、市场风险
在2010年1—4月,呼和浩特市商品房成交面积63.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0.15%。截至2010年4月底,空置1-3年商品房1003884平方米,同比下降53.95%。在商品房购买对象中,本市购买38.74万平方米,占76%,外地购买12.23平方米,占25%,均为个人购买。以上情况都是发生在国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打压投机需求的大背景下的,所以以上数据说明,目前的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增长,空置房下降,购房人群以本地为主,市场需求为刚性需求。在融资期间,呼和浩特市发生房地产市场整体风险的可能较小。
3、销售风险
项目地处成吉思汗大街的核心位置,三面面临主干道,交通便利,同时在绿化、物业服务、施工质量、供暖等各方面相比周边同类项目做的较好,该项目又被建设部定为低碳示范项目,在市场上口碑较好。项目的一期二期销售顺利,在以往呼和佳地的正常销售年度中,该项目年均可达到6—7万平米的销售数量,已销售面积占到可销售面积的85%,在市场反映良好。因此,项目的销售风险较低。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佳地公司自从2005年在呼市设立以来,与中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累计贷款2.25亿元,在合作过程,还本付息情况良好。佳地公司未来尚有近百万的开发规模,仍需与金融机构深入合作,会较为注重自身信用,同时佳地公司抵押物价值较大,违约成本较高,项目的信用风险较小。
5、抵押风险
抵押物目前五证齐全,尚未取得房本,属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的工程款已支付了91%,余款大部分为质保金。在进行在建工程抵押前,受托人已要求施工单位放弃优先受偿权,并将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同时,在融资期间,受托人将密切关注抵押物的的权证办理情况。抵押物位置均临街临路,可分割转让,同时,按照融资本息计算,抵押物的抵押价格仅为3645元/平米,处置难度较低,抵押风险较小。
6、管理风险
该项目交易结构为租金收益权转让,资金用途为住宅开发建设,操作流程明确,交易结构简单,受托人在以往的业务中均有相关操作经验,具备相应管理能力。项目的管理风险较小。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张静、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