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山1号天成一品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1年一季度)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0年12月22日设立了“华宸•金山1号天成一品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1年3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12月22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满18个月可提前结束。信托满12个月后受让人可提前支付5,000万元受让款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建行呼和浩特日信支行,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3998。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作为投资人与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合同编号HXX4ZXY2010353)。受托人将信托资金15,000万元全部支付给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对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占增资后的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48.28%。投资期满由百色长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华宸信托所持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或长江天成集团原股东罗长兰、赵郸受让华宸信托所持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HXX4JGZ2010354)。投资期内,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华宸信托出资额的固定比例(16.67%,信托计划满18个月后增加至21.67%)支付固定分红。分红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受托人报酬和监管银行的监管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1年3月31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1年3月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150,221,948.89元,其中货币资金221,948.89元,长期股权投资150,000,000.0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58,510.00元;信托权益合计150,163,438.8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63,438.89元。股权投资整个投资期间分三次支付红利,分别为信托计划成立后3个工作日内、信托计划成立后满12个月的3个工作日内和信托计划满18个月截止日。截止2011年3月31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7,946,945.39 元,其中股权投资分红收入为7,725,000.00元,其余为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受托人报酬7,500,000.00元,印刷费1,510.00元、 律师咨询费56,000.00元、银行结算费996.50元和银行托管费225,000.00元;期末信托权益为163,438.89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固定分红及信托计划期满后受让华宸信托所持股权的全部义务由以下措施保障:
(1)抵押: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位于百色市的“幸福港湾”项目合计8,827.04平米的成熟商铺和位于百色平果县县城的“幸福家园”项目5,640.14平米成熟商铺以及“天成一品”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商业部分在建工程(第二抵押权)提供履约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HXX4JDY2010356)。
(2)股权质押:罗长兰、赵郸以其持有的增资后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提供履约质押担保(《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HXX4JZY2010355-1、合同编号:HXX4JZY2010355-2)。
(3)保证担保:由百色长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HXX4JBZ2010360)。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蓝立宏。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