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紫玉1号-物华煤炭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0年四季度)

时间:2011-02-09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0年12月24日设立了“华宸紫玉1号-物华煤炭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0年12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12月24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2,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一年期3,000万元、二年期4,000万元、三年期5,000万元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呼和浩特日信支行,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4005。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总额12,000万元,以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物华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6,523.49万元为标准,按照每股净资产2.17元的80%折价,即1.74元/股对物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受托人持有物华公司6,898万股股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9.69%。受托人阶段性持股,不直接参与物华公司的经营管理。增资资金用于支付物华公司划定采区农民安置及搬迁补偿费用等。
增资后,将调整物华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改组董事会与监事会,受托人派出的董事对物华公司违反相关协议约定做出的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华宸信托向物华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监督增资资金使用,对增资资金的使用拥有最终审批权。分期限信托计划期满,由物华公司原股东受让到期资金所对应的公司股份,实现到期资金的退出。
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原达拉特旗姬角齐煤矿)成立于2004年,经过资源整合后于2008年4月投产,2009年2月由原来的达拉特旗姬角齐煤矿变更为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海军。公司所属物华煤矿为露天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矿区面积5.6471平方公里,煤矿保有资源储量1,451万吨,利用资源储量1,305.90万吨,可采储量1,007.92万吨。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资金使用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121,272,835.42元,其中货币资金1,272,835.42元;信托负债合计为4,000.00元;信托权益合计121,268,835.4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268,835.42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5,724,615.92元,为投资收益。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4,455,780.5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4,452,000.00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银行结算费780.50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政策风险防范
物华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煨煤,具有低硫、低磷、高挥发分、高灰熔点的特点,是符合环保要求的电力“绿色燃料”,且该煤矿为露天煤矿,其露天开采作业与井工矿相比,不存在瓦斯、突水、冒顶等安全隐患,具有相对较高的生产安全优势,所以物华煤矿不属于国家能源政策及煤炭行业政策限制发展的范围。同时,公司正在着手申请将年设计生产能力扩至120万吨,扩产后物华煤矿将成为地区中大型煤矿,有资格成为行业整合的主体,成为政策支持发展的企业。物华煤矿如遇整合、关闭或政府强行收购等情形,华宸信托有权宣布信托计划提前结束,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
2、市场风险
煤炭价格2009年是历年来的最低价格,每吨平均为160元,预计后五年煤炭价格会回升。同时由于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但能源结构依然以煤炭为主,未来几年煤炭供略小于求的基本供求关系不会发生变化,煤炭价格暴跌的可能性较小。
3、经营管理风险
对物华公司增资后,华宸信托将调整物华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改组董事会与监事会,提高物华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规范程度。同时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华宸信托派出的董事对物华公司违反相关协议约定做出的决策具有一票否决权;负责监督增资资金的使用,对增资资金的使用拥有最终审批权,以此保证信托资金按约定使用和到期安全退出。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为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物华公司原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质押给华宸信托,并承诺在该信托计划结束前放弃其债权优先受偿权;物华公司以其所有的物华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自然人股东布仁吉雅及其配偶和李海军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些风险防范措施大大增加了交易对手的违约成本,降低其违约的可能。
5、退出风险
相关协议约定,物华公司原股东须最迟于分期限信托计划到期前2个月将受让资金全额划入股权受让资金账户。信托到期,如原股东无法受让华宸信托持有的物华公司股权,华宸信托将采取接管公司账务,控制煤炭销售回款账户,或处置物华公司股权及抵押资产,或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张燕冰、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