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003)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1-11-10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金诚(1003)号—呼和佳地商业地产租金收益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1年11月2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 5,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呼和佳地商业地产未来5年的租金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10年11月2日—2011年11月2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购买租金收益权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租金收益权收益率:11.95%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 8%/年(100万元以下)、8.5%/年(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5,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运用于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
托资金5,000万元以购买租金收益权的方式支付给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呼和佳地项目三期云龙苑部分的建设施工。受托人与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签定了《 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 》、《租金收益权回购合同》。购买租金收益权的信托资金由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信托计划》到期偿还,租金收益权年收益率为11.95%。还款资金来源为呼和浩特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担保措施:一是以呼和佳地项目苍龙苑8号、9号、10号楼的底层商铺共15,502平米的房产(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是由范玫子女士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6,033,503.82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761,073.42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1,665,000.00元;律师、咨询费93,000.00元;印刷费2,310.00元;银行结算费763.42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4,272,430.40元。其中:于2011年10月27日分配信托收益4,226,289.10元;于2011年11月2日分配信托收益46,141.3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1年10月27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50,000,000.00元。2011年11月1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