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托有前途

时间:2010-09-08 字号:

        随着中小科技企业对发展资金的渴求越来越强烈,各种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创新型信托产品也陆续出台。业内人士表示,与传统银行贷款所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投资模式更为灵活,在产品的设计上也更能确保个人投资者的利益。  

        产品设计合理日前,江苏省发行首支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荷塘月色"。该项目负责人表示,这是一项极富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统一设计、统一冠名,统一发行、独立负债。与传统融资产品相比,该产品是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由企业、担保、创投、信托、投资人多方共同搭建的融资途径。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相关经济鼓励政策不断出台,此类信托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市场上。如浦发在上海杨浦和张江分别推出的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创智天地1号"、"张江聚惠1号"、"张江聚惠2号"就是一种全新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

        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的特点在于以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将风险资金、社会资金、资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银行和政府集合起来,以共同投资、风险分摊的方式为科技园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信托贷款。像"创智天地1号"信托资金的规模达到了5000万元,提供给杨浦区内7家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张江聚惠1号"和"张江聚惠2号"募集资金规模达到了7700万元,提供给张江园区内的15家科技型企业。另外,这类产品在设计过程中,引入了类似"分级权益"的模式,相对来说,个人投资者的风险可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投资这样的产品也能够获得较为稳健的收益。

        债权性信托较为可行据了解,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的信托产品,其特点是信托的封闭期限较长。同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产品的投资风险与回报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能体现"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

        专家表示,目前国内面向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可分为债权性信托、股权性信托、项目融资信托以及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类型。其中,债权性信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该类产品通过资金贷款的方式对高科技企业或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往往要求高科技企业有一定的质押或担保,以保障信托资金的安全。此类信托的期限可以较短,一般为1-3年,比较适合处于扩张阶段和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

        除此之外,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也普遍受到市场欢迎。此类创业资金信托一般通过信托的方式集合委托人的资金,建立一个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此创业投资基金对高科技企业直接进行股权投资。创业基金的管理人员需要对于创业投资的运作方式非常熟悉,并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

        根据风险投资基金的惯例,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信托资金,通常要求具有5-7年的封闭期,同时要求委托人一般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在封闭期内,信托基金根据投资的强度制定投资计划。在基金成立的初始阶段,由于大量的资金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投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购买一定的国债等风险极低同时又可根据投资的要求迅速变现的金融工具。此类资金信托比较适合处于种子阶段、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

        此外,由于高科技企业发展迅速的特点,有的企业还存在着在证券交易所(或是创业板)上市的可能性,因此,在设计创业资金信托产品时也可以考虑贷款证券化的限制条件,以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