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本硬约束:信托业梦断银信合作

时间:2010-09-08 字号:

        9月6日,多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向本报记者证实,于当日收到监管部门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即日起该办法正式实施。

        这是继8月5日银信合作新规之后,监管部门再出重拳整肃信托业。

        “办法出台意义深远,标志着信托公司可以无限做大信托资产规模的时代结束。”接近监管层的人士9月6日对本报表示,控制信托公司的杠杆率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如果扩张没有边界,一个项目失败,死掉一个信托公司绝非危言耸听。”接近政策制订的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净资本管理办法相当于对信托公司设定了“类似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指标,信托公司可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其净资本直接挂钩。具体而言,信托公司在任何时点须确保“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00%”。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也意味着,银信合作业务彻底走到尽头。对信托公司而言,银信合作业务占用的净资本与集合类信托业务占用的净资本相同,而两者收益相差10倍以上,信托公司将被迫放弃银信合作业务。

         套上净资本紧箍咒后,信托公司开始探索上市融资补充资本的可能性。

        强压杠杆率

        净资本管理办法最受关注的是对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的风险系数的相关规定相关计算系数的规定。

        所谓净资本,是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其中“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按高风险资产多计,低风险资产少计的原则计算。比如,投资国债仅按1%扣除,而投资*ST股票则要按50%扣除。对非上市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按10%扣除。

        信托公司的风险来源于固有业务(主要为资本金的运用)、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三个层面,相应地,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其他业务风险资本。

        在计算风险资本时,也要按银监会设定的风险系数进行调整。比如,信托公司自有资本金投资股票按15%计入,投资债券则只须按5%计入;信托业务中,投资有公开市场价格的金融产品按0.3%计入,而开展房地产类融资业务则要按1%计入。

        最后,分别计算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00%。亦即,净资本在任何时刻必须大于风险资本,通俗地讲,就是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必须要能覆盖其面临的各种风险。

        “这套复杂的计算公式的核心就是,信托公司所能管理的信托资产与其净资本数量和质量挂钩,限制信托公司的杠杆率。”业内人士称,更通俗地理解,类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银监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就必须再融资或者减少贷款。类似地,一旦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少于风险资本,信托公司就会被监管部门勒令补充资本或者调整业务和资产结构。

        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管理,实际上面临与经典信托法的冲突,因而其制定历时3年多。

        2007年初出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管理。具体办法由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但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和其管理的信托资产是彼此隔离的,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资产的能力基本与其净资本多寡无关,因而不应该建立对应关系。

        “最终出台净资本管理办法,表明监管部门更重视风险防范,而不是拘泥于信托法理念。”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认为,在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已经超过2万亿的情况下,继续放任信托公司无限做大信托资产规模,将使得信托行业面临系统性风险。“一个项目失败,死掉一个信托公司绝非危言耸听。”

        此外,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并非不需要资本金。比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如果信托公司净资本太少,拿什么来赔?

        逼退银信合作

        新规还让信托公司彻底断了银信合作的念头。

        作为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银监会还向信托公司下发了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信托公司目前正在按这三个表测算其净资本是否达标。

        配套的风险资本计算表显示,在计算风险资本时,对银信合作新规下发前后的银信合作业务实行区别对待:新规下发前银信合作业务计入的比例低于新规下发后的,也就是说新规下发后的银信合作业务更多地占用净资本。以房地产类融资业务为例,新规下发前的按2%计入风险资本,而新规后的则需要按3%计入。

        同时,新规下发后银信合作业务计入风险资本的各个系数和集合类信托业务完全相同。亦即,银信合作业务占用的净资本和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样的。

        但二者收益悬殊10倍以上。银信合作业务,主导权在银行,信托公司能获得的报酬通常在1‰到3‰之间,而信托公司发行自主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报酬在2%以上。

        “以往,信托公司对于银信合作业务是不赚白不赚,但现在,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机会成本太高了。”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分析说,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前,银信合作业务虽然收益低,但是只需要几个人和银行搞好关系即可,省时省力,不妨碍信托公司做其他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但现在,银信合作业务大量占用净资本,直接和发展高收益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构成冲突,“不再是不赚白不赚”。

        由此,银信合作新规和净资本管理办法还有推动信托业转变增长方式的作用。信托公司以后必须“好钢用在刀刃上”,将有限的净资本分配到高收益的业务上。

        前者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这意味着,银信合作对银行而言不再具有信贷“出表”,并逃避拨备计提的功效;而对信托公司而言,在普遍面临增资压力的情况下,“岂能将宝贵的净资本浪费在低附加值的银信合作业务上?”

        上市有了理由?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业界预期,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必须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扩张增加资本金,这可能使得信托公司上市有了充足的理由。

        此前,由于信托公司杠杆率不受约束,而银监会规定不少业务的准入门槛是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必须达到12亿元。因而,对于一家信托公司而言,无论其信托资产规模做到多大,12亿元净资本就已足够,多了反而拉低资本回报率。

        根据对2009年公布年报的54家信托公司的统计,平均每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21亿元。平均净资本预计高于平均注册资本,但考虑到大多数信托公司的资本金已经用于股权投资,要按风险系数进行抵扣,加之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在快速增加,信托公司增资潮已然来临。

        更有一些净资本很少,业务却一直狂飙突进的信托公司面临被银监会勒令增加资本金并限制市场准入的危险。中融信托最为典型,其2007年至2009年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分别为664亿元、708亿元、1323亿元,但截至2009年末,其注册资本金仅为3.25亿元,净资产为6.75亿元。

        中融信托在监管部门的一再要求下,在2009年报中披露,将其2009年可供分配利润中的19841.5万元、历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及董事会基金共计255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8亿元。虽然如此,中融信托的净资本仍然远低于行业平均标准,而其信托资产规模居于行业前列,面临再次增加资本金的压力。

        信托公司增资潮来临,一些业界人士认为信托公司上市有了充足的理由。此前,北京信托和中信信托借壳上市,中海信托IPO上市,都曾获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但证监会认为信托公司上市缺乏正当的理由。“你的业务不占用资本金,你融资来干什么?”

        但仍有业界人士持悲观态度,证监会可能还会关注,信托公司的主业是什么,而很多信托公司讲不清楚。过去几年,信托公司大多是“打一枪换一炮”,业务处于不断轮换中,而受制于严峻的监管环境和发展环境,信托公司也很难找到一块持续可以开展业务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