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0904)东景公寓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10-08-06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金诚(0904)东景公寓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0年7月31日到期,信托本金及信托贷款利息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35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苏州大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苏州东景公寓项目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09年7月31日—2010年7月31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贷款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7 、信托贷款利率:13%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8%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3,5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贷款方式运用于苏州大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苏州东景公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贷放给借款人苏州大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用于苏州东景公寓项目的建设,受托人与借款人于2009年7月22日签定了《 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HXXRJXD2009190)。贷款期限为一年。信托资金由苏州大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次解押抵押房产分次偿还。贷款年利率为13%。还款资金来源为东景公寓项目的房屋销售款。贷款保证措施:一、由余文龙先生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二、由内苏州大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苏州东景公寓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苏工园国用(2007)第02110号,分摊土地面积为9952㎡,在建工程面积19,865.33㎡。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3,698,525.81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772,475.81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1,245,894.97元;投资管理费525,000.00元;银行结算费1,580.84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926,050.00元。其中:于2010年1月31日分配信托收益980,000.00元;于2010年7月30日分配信托收益946,050.0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010年1月31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24,500,000.00元;2010年7月30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10,500,000.00元。2010年8月3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