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诚(1002)号—维多利商业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10年二季度)

时间:2010-07-22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10年5月21日设立了“华宸•金诚(1002)号—维多利商业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10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5月21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如届时信托计划需要延期的,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30个月。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在当地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建行呼和浩特日信支行,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3602。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股东持有的维多利商业公司100%的股权收益权。将资金用于支付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维多利商厦部分房款,以及包头维多利商厦的装修费用。受托人以信托期内收取的股权收益权收益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受托人报酬及相关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期满信托资金以维多利商业公司股东回购目标股权收益权实现退出。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维多利商业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邹昭斌。经营范围主要是零售百货、服务业、场地租赁等。截止至2009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9.06亿元,资产负债率57%,年营业额8.6亿元。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10年6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150,011,516.53元,其中货币资金11,516.53元;信托负债合计为1,000.00元;信托权益合计150,010,516.5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0,516.53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2,011,116.53元,其中:利息收入11,116.53元;投资收益2,000,000.00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2,000,600.0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2,000,000.00元;银行结算费600.00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政策风险
维多利商业公司属于商业经营公司,经营业务是零售百货和商场的租赁,受国家产业政策、房地产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小。
2、市场风险
维多利集团在呼市共有三家百货和一个连锁超市,营业面积为19.5万平米。三家百货均处于呼和浩特市的核心商圈,分别定位为时尚精品百货;大众流行百货,高端奢华百货。定位走差异化路线,形成互补格局。在呼和浩特市商品零售百货业界,维多利集团的销售额和企业经济效益均名列前茅,处于龙头地位,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因此,市场风险较小。
3、回购款及收益来源不足风险
按照信托产品设计要求,待信托期限届满时,由维多利集团以其经营收入作为信托资金退出的来源。如果该集团公司整体经营不佳、现金流状况不稳定,将会产生回购款来源不足风险。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按照目前维多利集团经营现状,回购款资金由三大部分组成:首先是维多利商业公司自身经营收益,其次是已经正常运营的各子公司收益,主要包括维多利商厦、维多利购物中心、维多利国际广场、连锁超市以及维多利小额信贷公司经营收入;最后是即将投入运营和即将销售产生收益的在建项目。
经过测算,维多利商业公司2010年—2012年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25,736.75万元,税后净利润可实现23,146.05万元;各子公司2010年—2012年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7,870.47万元;在建项目收益29300万元,以上合计60,316.52万元。其未来3年现金流较为充足。此外,维多利集团持有大量持有型商业物业,如果还款期现金较为紧张,受托人可督促维多利集团销售部分商业资产,以保证信托资金的顺利退出。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维多利商业公司信誉良好。并在业界拥有一定影响,且维多利商业公司未来仍需要与金融机构进行深入合作,会较为注重自身信用,同时维多利商业公司将最有价值的商业部分抵押给华宸信托,违约成本较高,综合判断维多利商业公司的主观违约风险较小。受托人将积极关注维多利商业公司的经营收益情况,如果发生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受托人将迅速处置抵押物,保证信托计划的顺利结束。
5、抵押房产贬值风险
抵押房产全部位于呼和浩特市的核心商圈的核心位置,商业氛围浓厚,地理位置优越;抵押物全部为近6年来的新建筑,其中维多利购物中心建于2004年,维多利国际广场建成于2008年,建筑质量良好、功能设置齐全,具有较强的抗跌属性。
抵押物总建筑面积21117.39平方米,市场评估价值31,898.53万元,抵押率47 %。按此价格处置抵押物,处置难度较小,即使抵押房产出现一定程度的贬值,按抵押价格处置抵押房产仍然可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因此,抵押房产贬值的风险较小。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张静、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