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首府广场维多利购物中心租金收益权直接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0年7月13日到期,租金收益权转让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资金规模:2129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受让首府广场维多利购物中心优先租金收益权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 2007年7月13日—2010年7月13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让租金收益权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租金转让收益率:合同约定为9% ,第一次调整后为9.27%,第二次调整后为9.54%,第三次调整后为9.81% ,第四次调整后为9.99%,第五次调整后为9%,第六次调整后为10.21%,第七次调整后为8.5%。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预计6.5%(一百万以上)、6%(一百万以下),第一次调整后为6.77%、6.27%, 第二次调整后为7.04%、6.54%,第三次调整后为7.31%、6.81%,第四次调整后为7.49%、6.99%,第五次调整后为6.5%、6%。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2,129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受让维多利购物中心优先租金收益权。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受让租金收益权的方式支付给呼和浩特市力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与呼和浩特市力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签定了 《 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为:NXXRJZR2007097)。租金收益权转让资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转让收益按季上结。租金转让收益率合同约定为9%,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和有关信托 文件规定,从2007年7月21日、2007年8月22日、2007年9月15日、2007年12月21日起,租金转让收益率分次上调至9.27%、9.54%、9.81%、9.99%;于2008年12月21日起下调至9%。还款资金来源为首府广场维多利购物中心的租赁收入。保证措施:一、以位于回民区锡林北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处首府广场土地证号为“呼国用(2003)字第245号”土地、面积为21,41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二、以首府广场维多利购物中心地下一层、面积为2,272.33㎡以及地上1—6层、面积为6,133.5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4049333号的店铺提供抵押。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6,201,894.69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710,852.57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1,610,553.77元;销售服务费86,300.00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元;银行结算费、印刷费及其它10,998.80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4,491,042.12元。其中:于2008年7月13日分配信托收益1,510,206.46元;于2009年7月13日分配信托收益1,420,985.81元;于 2010年7月13日分配信托收益1,559,849.85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10年7月13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21,290,000.00元。2010年7月15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