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通辽市奈曼旗污水处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09年三季度)

时间:2009-11-24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09年5月13日设立了“华宸-通辽市奈曼旗污水处理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09年9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09年5月13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3,5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二年期,1,500万元;三年期,2,000万元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内蒙分行营业部迎宾北路分理处,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2975。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借款人通辽市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借款合同》,将信托资金全部贷放给借款人,用于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配套污水管网及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受托人以贷款利息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以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兑付信托本金。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还款来源为奈曼旗财政预算补贴资金、奈曼旗污水处理厂收费收入。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09年9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37,152,041.78元,其中货币资金1,034,172.34元;信托负债合计为892,221.19元;信托权益合计36,259,820.5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259,820.59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2,407,339.95元,全部为贷款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为1,147,519.36元,其中:受托人报酬1,090,843.06元;发行管理费45,325.00元;差旅费5,374.80元;印刷费2,556.00元;律师、咨询费3,000.00元;银行结算费420.50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第三方保证担保。为了有效控制还款风险,确保信托财产安全,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信托贷款本息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该公司资产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有能力在信托贷款发生风险时履行代偿责任。
2、通辽市财政局承诺:在奈曼旗财政还本付息资金不足时,代为偿付应付资金。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杜东方、范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