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金城(0902)号上锦颐园房产预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09年三季度)

时间:2009-11-23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于2009年3月31日设立了“华宸—金城(0902)号上锦颐园房产预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2009年三季度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09年3月31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0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终止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内蒙分行营业部迎宾北路分理处、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2906。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购买成都市武侯区桂溪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上锦颐园项目的27号和28号楼,合计32,000平方米的房产,预购价格为1250元/平米。上锦颐园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占地面积255余亩,总建筑面积为422,317平方米,物业类型以别墅,多层住宅及高层电梯公寓为主,目前市场均价在3350元/平米以上。信托利益的来源为预购房产的回购溢价补偿金.经约定,成都桂溪以13%的年溢价率回购预购房产,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受托人以此向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及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09年9月30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预购房产回购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成都市武侯区桂溪房地产开发公司回购本《信托计划》预购房柒拾贰套,支付回购房资金86,04,074.63元,其中:于2009年8月14日,回购本《信托计划》预购房肆拾捌套,建筑面积4,188.04m2,支付回购房资金5,727,526.23元;于2009年9月8日,回购本《信托计划》预购房贰拾肆套,建筑面积2,093.28m2,支付回购房资金2,876,548.40元。
六、信托财产及收益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40,017,321.01元,其中货币资金8,621,395.64元;短期投资31,395,925.37元;信托负债合计为700.00元;信托权益合计40,016,621.0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6,621.01元。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1,217,252.51元,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1,200,631.50元,其中:受托人报酬1,200,000.00元;银行结算费为631.50元。
七、信托计划的风险防范措施
1、市场风险的控制
        (1)房地产作为国家重点支柱产业,综合其上下游产业链而言对国民经济整体贡献度比较高。在全球经济危机形势下,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成都市政府也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台大量相关政策,在购房入户、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多种优惠及政策刺激下,成都房市成交量有所上升。
        (2)上锦颐园项目作为成都高新西区核心位置的住宅项目,从项目获取、前期报建到施工建设,各个环节都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且从项目前期的销售情况来看,成都市场的消费者对本项目认可度高。
本项目具有独特优势,在当地政府大力扶持下,整体市场风险可控。
2、销售风险控制
        成都市市区今年的拆迁量较大,有大量的拆迁户在获取高额拆迁补偿后需购买新房。
        由于上锦颐园项目较强的成本优势,使其具备相当的价格优势。在市场具备需求量的情况下,通过降低售价,可以直接提高销售量。2009年1月,上锦颐园采取降价促销策略,1个月即售房200余套。
        根据前期测算,在还款期,预购房屋的市场价跌到房产成本价2500元/平米时,销售59.75%的情况下,仍可保证对信托资金本息的兑付。
        同时,本信托计划期限设计为24个月,也是考虑到24个月后,房地产市场有可能会回暖,另外,也是为处置预购房产留下了较为充裕的时间。只要房地产行业开始复苏,项目的销售风险会率先得到有效的化解。
3、管理风险的控制
        受托人聘请上海建银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建银精瑞的股东包括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投融资中心、华远地产等地产公司。在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上有丰富的经验。
        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及项目公司达成协议,要求信托资金按照项目公司提供的监理报告及施工发票进行拨付,确保信托资金全部用于上锦颐园项目建设,并保证预购房产优先竣工。
        同时,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达成协议,要求投资管理人定期监控项目单位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及财务状况,随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保证管理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4、房地产交易管理政策风险控制
        经过向房产交易中心的咨询,成都市的房产交易政策对受托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解除手续没有障碍。
        为了预防未来发生房产政策重大变化的风险,受托人设定了以成都桂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的方式保证受托人所预购的房产能够在此种特殊情况下由成都桂溪全部回购,以保证受托人信托融资的及时回收。因此房地产交易管理政策的风险对此项目的影响较小。
5、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控制
        (1)受托人与成都桂溪签订强制回购房产及强制过户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在协议中要求成都桂溪到期必须强制溢价回购预购房产,如果不能回购,则受托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预购房产强制过户,不必要求项目单位配合。办理过户后,受托人将集中处置预购房产。
        受托人处置完预购房产后,将受托人处置房产垫付的资金优先扣收后,按照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的比例,优先将信托资金交付到受益人账户,信托计划结束。
八、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张静、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