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信托公司发布了2008年上半年财务业绩报告。统计显示, 12家信托公司上半年的净利润达9.43亿元,不过受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绝大多数公司的业绩都出现了下滑,有5家公司的净资产减少。已披露财务报告的信托公司情况显示,净利息收入与佣金收入仍是信托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信托资产还未成为拉动业绩增长的主力。
从资产运营的情况看,信托公司的资产运营模式仍较为单一;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回落。信托公司业绩下滑同证券资产的缩水紧密相关,由于市场波动、区域差距、监管因素,今年信托公司的业绩增长压力很大。
报告认为,信托公司从“融资平台”到“理财产品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一方面清晰了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思路,另一方面也使信托业自身置身于竞争异常激烈的理财市场,信托公司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制度性优势将决定着这次转型的成败。
信托公司自身的产品和业务创新还只是刚刚开始,还没有形成较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在主要业务领域的领先优势,在法律、税收和信托产品市场建设上仍然滞后,信托业的配角地位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变。实践中,信托公司如何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盈利模式成为关键。
报告分析认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目前的优势主要是制度上的优势。
第一,业务功能垄断优势。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功能,就是所谓的破产隔离功能,该功能是实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前提条件,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该功能从事其他公司所不能开展的业务。
第二,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进行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可以同时涉足金融市场和产业市场,这是其他所有机构所无法比拟的。信托公司可以积极地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直接投资。由于信托公司本身具有的融资能力,所以信托公司应该以参股的形式选择资金密集型行业进行股权投资,尤其是进入具有垄断地位的产业。
第三,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极强的创新潜力。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灵活地设计项目运作方案,满足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单纯提供某个金融工具的业务,或许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但是如果要组合运用多个金融工具,其他金融机构则由于资格的限制而无法提供。
研究报告认为,信托制度的配套法规不完善应引起重视。
信托的制度优越性已经被更多的金融机构所重视,并在各类金融产品中广泛运用,由于信托立法滞后,信托市场缺乏明确、统一的规范。信托公司业务转型时日尚短,仍然面临许多方面的挑战。由于《信托法》仅是一部规范信托关系的法律,并未涉及营业信托等规范信托业的具体内容而其他法规都属于部门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无法实现跨部门监管协调,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信托业务时无法进行公平竞争。研究所报告列举了两家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建议信托公司寻求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
中信模式:中信信托的目标是成为“金融综合方案的提供商和多种金融服务的集成者”。2007年,中信信托以1962亿元信托资产总额位居信托公司资产总额排名榜首位。并成功推出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流动化信托、私募股权信托等一系列信托产品。中信信托推出的“中信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产品”的优先受益权资金将用于中国金融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IPO配售和定向增发项目,该计划借助中信集团综合优势,利用信托与银行的优势互补,募集10亿元人民币共同合作试水私人股权投资领域。中信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在资产证券化领域不断有创新思路和方案推出,投资银行业务能力更是表现突出,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正成为公司着力培育的核心竞争力。
华宝模式:华宝信托所有的业务类型都完全集中在现实意义上的“资产管理”的层面上,而非信托融资的平台。华宝信托通过持有华宝兴业67%的股权介入基金业,使理财产品更加多元化。公司获得企业年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为理财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华宝信托正在积极研究并拓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体现了华宝信托意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在投资能力、产品开发能力、营销能力和托管能力方面达到业内一流水平”的战略目标。2007年,华宝信托以2.88亿元信托资产营业收入排名信托公司信托资产营业收入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