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不升反降 银信合作大幅增长 6月份信托产品综述

时间:2008-07-29 字号: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的数据表明,6月份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数量较上月有所增加,各信托公司共发行了39款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量较上月增加了4款。其中,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行了13款,数量比上月略有下降,而工商企业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增势较为明显,由上月的8款增加到本月的12款。但是,在数量小增的同时,从6月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上来看,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只有3.06亿元,与去年同期71.04亿元的成立规模相比相差悬殊,而房地产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则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

        从产品结构来看,6月份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以证券投资类和工商企业类为主导,房地产类次之。目前的产品结构比较真实地反映了银监会颁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后各信托公司的业务情况。自2007年3月两规颁布后,证券投资类产品由于股票市场的优秀表现而一枝独秀,掩盖了信托公司真正赖以生存的业务结构。

        在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下降的同时,银信合作产品引人注目。6月份银信产品发行数量继续稳步增长,据不完全公开资料统计结果显示,6月份有23家商业银行与20家以上的信托公司进行了合作,共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235款,发行数量比上月增加了65款,增幅为38.24%。

        6月份的银信产品中,预期收益率最高的为渤海银行发行的“2008年第4期理财产品”。该产品期限为18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00%,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天津信托公司设立的河北旭阳焦化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近期银信产品预期收益率普遍有所提升,一方面是由于当前较高的通胀水平,另一方面是由于贷款类银信产品受“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担保融资性信托”事件的影响,银行提供的担保减少导致风险溢价水平上升,从而促使银信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的提升。

        6月份预期年收益率最低的银信产品为工商银行发行的“2008年第2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强型信托投资60天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0%。该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市场固定收益品种,以及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企业信托融资项目信托计划、票据类信托计划等。该产品预期收益率虽然较低,但由于主要投资于风险较小、期限较短的标的,因此适合稳健型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

        在6月份银信合作的235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中,有191只透露了参与合作的信托公司。6月份参与合作的信托公司为20家,比上月增加3家。其中,合作发行理财产品数量最多的是深圳国投,共参与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62只。与上月相比,参与银信合作的商业银行增加了4家,其中合作发行理财产品数量最多的为招商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72只。

        6月份发行的银信合作产品数量较上月有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信贷资产类信托理财产品数量的大幅增加导致的。“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担保融资性信托”事件并未在短期内影响该类产品的发行,相反地以提高存款准备金为政策工具的紧缩货币政策促使商业银行扩大了该类产品的发行规模和速度。在发行结构上也继承了上月的整体特征:稳健型产品占主流、发行机构集中度较高、产品创新贫乏。6月份发行的信贷资产类信托理财产品总数达到188款,占发行银信合作产品总数的80.00%;6月份发行证券投资类信托理财产品为40款,其中绝大多数为投资于债券与票据资产的产品,新股申购类信托理财产品仅为2款,几乎被市场遗忘。

        在政策方面,6月初,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在“一法两规”的基础上细化了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规定:“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公开进行推介宣传。公益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机构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数量及交付信托的金额不受限制”。这一规定的出现突破了长期以来“一法两规”在公益信托方面的制度性不足,就监管部门对于信托公司在未来发展公益信托中的作用和地位给市场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通知对信托业的影响首先在于,为信托机构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与具体意见,可操作性较强。其次,促成公益信托公募化,有利于提高信托制度和功能在公众中的影响力。通知对集合信托计划的限制性规定进行了调整,从至少三个方面突破了集合资金信托规制的约束。再次,也为公益信托建立了标准。此前,名称中带有“公益”字样的信托产品在之前出现过很多,但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公益信托。通知将信托法的原则性内容具体化,建立了标准的公益信托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