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信托、离婚信托相继登场

时间:2008-07-11 字号:

        “信托”这个名词对许多中国老百姓来说,现在已经不再陌生了,经历一轮理财市场的大浪淘沙,信托理财产品现在成了稳健型投资者的最爱。实际上,除了投资证券市场外,信托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贴近民生。最近一些新型的信托产品开始出现在国内,填补了许多信托领域的空白,也让普通市民大开眼界。

        艺术信托

        近些年来,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一些国内中青艺术家的作品频频刷新拍卖纪录。日前来自美国的国际“艺术家共同信托”(APT)计划正式落户北京,这是一类服务艺术家的信托投资,不仅分享了艺术市场的长期繁荣,也为许多艺术家提供了保障型收益。

        在这些信托计划中,艺术家直接以作品来投资。APT作为信托管理机构,设计限额为20年的信托计划,艺术家在加入计划的20年中,以一年一件共20件艺术作品来投资。这样加入计划的艺术家就能在未来获取回报,但同时仍保留作品所有权。

        另外,盈利模式十分稳健。

        当APT售出某一件作品时,其利润的28%将作为投资和管理费用的回报,40%的销售收入归作者个人。另外的32%则给集体公积金账户,信托中的每位艺术家都会从中获得自己的一份。

        大约在加入APT10年后,艺术家们开始从其个人账户和集体公积金账户获取现金利益,可以随时提取全部或部分现金。另外,每个艺术家都可以指定自己的继承人,这些收益将在未来为其后代继续创造盈利。 

        离婚信托

        现代中国社会,婚变,成了一件越来越普遍的事情。虽然离婚让人伤心,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往往令夫妻双方心力交瘁。比如离婚后孩子由母亲负责抚养,分给母亲的家庭财产再加上子女抚养费,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如果母亲不是一个管理财富的好手或者再婚后财产被再婚对象侵占,很可能还未等到子女成人,财产就已经所剩无几。这些问题现在都让人头疼,有信托专家指出,此时可运用离婚信托来解决。

        从理论上说,离婚赡信托往往是由婚姻中比较富有的一方设立,将赡养费作为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或信托公司名下,设立专项账户,由受托人或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或投资理财,并定期向比较贫穷的一方支付生活费。

        举个例子,有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后来两人离婚,根据协议,孩子归母亲抚养,丈夫一次性支付妻子赡养费200万元。为了防止前妻再婚后被再婚对象占有,丈夫到信托公司设立一个离婚信托。具体做法是:首先,将200万元的离婚赡养费作为信托财产与受托人或信托公司签订合同;接下来,将200万元放入信托专项账户,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可以投资一些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品种;最后,在信托合同上写明,信托公司要每月支付前妻生活费5000元,并负担疾病等突发事件的费用支出,其余理财增值收入划入信托账户。 

        这样一来,母子俩人可以定期取得相应的生活费,但却不能动用全部的财产,而且因为200万元的财产是在信托名下,即使孩子的母亲再婚,也不具有这部分财产全部的所有权,她的再婚对象也无法动用这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