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需理性看待银行系类基金产品

时间:2008-03-27 字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自3月初发布《2008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以来,很多投资人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总会考虑“它们是否上了黑名单”。如此局面之下,不少投资者已经下定决心要提前赎回。这类产品是不是真的毫无投资价值?它究竟适合什么样的投资者呢?

  类基金产品是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开发的以信托计划为载体的集合理财计划,其主要投资方向为境内A股市场。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光大银行与华夏基金合作的光华精选,光大银行与海富通基金合作的同享二号“A+H”产品以及招商银行与汇添富基金合作的“添富增利”理财计划等,光大银行零售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从光大银行了解到,这种产品在运作模式上与基金产品十分类似,虽然基金公司以投资顾问的角色出现,但产品的投资决策是完全按照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进行的;而银行则是以委托人的角色出现,即代表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做出委托决定。正因为如此,作为投资者利益代表的银行在对于投资顾问的选择上十分地慎重,同时在产品结构上也作了很多独特的设计,而这些独特的设计基本都是从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的。以光大银行的光华行业精选为例,该产品在费率结构上进行了独特的安排。如果该产品的单位净值低于面值,那么投资顾问则无法收取任何的费用。这一设计使投资顾问在投资操作过程中要更加地细致和谨慎,尤其是在市场深入调整的时候将十分有利于产品的安全。可以说通过银行的集中代言,投资者享受到了基金专户管理的待遇,而在银行、信托以及基金公司多方共同的关注下,这类产品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有了银行把关,是不是这种产品就没有风险了呢?是不是就适合所有的银行客户投资呢?当然也不是。众所周知,理财其实就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就一定伴随着风险。因此,在投资之前一定要明确投资标的的风险属性。正确的投资决策一定是在充分了解产品的收益及风险属性之后,并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后做出的选择。

  由于采用了完全基金化的投资管理,因此这类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属性均与目前市场上的公募基金比较类似。换言之,类基金产品产生高收益的潜力较大,但收益表现波动的区间也比较大。这一点投资者必须明确,当然银行也有义务向投资者揭示。只有在明确了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属性之后,投资者才会对最坏的情况作好心理准备,才能够理性地看待产品的收益及表现,从而不会因为恐惧和慌乱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产品表现好的时候只看到收益而忽视风险;在产品表现不好的时候只看到风险,过分的担忧和恐惧都是不可取的。就类基金产品的特性而言,短期的业绩波动是由产品特性决定的正常现象,正如吃螃蟹必须费力地把壳剥去一样。在今天没有人会因为基金跌破面值而从此放弃基金投资,就好像没有人会因为吃螃蟹需要剥壳而不吃螃蟹一样。

  有理财专家指出,类基金产品投资价值争论的背后其实是关于理财市场建设以及如何正确进行理财投资的深层次思考。一个健康有序的理财市场环境是成功投资所必需的,而这个市场环境需要参与的各方来共同维护。作为银行,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理财产品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和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客户的需求,并帮助客户了解自己的风险偏好,更加有义务规范销售,对于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充分的揭示,避免不实销售情况的发生。

  作为投资者,成功投资的关键在于对投资标的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了解,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首先要明确投资目标,并在开始之前做好最坏的打算,在市场波动加剧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有可能面对更多的考验,如果因为对产品的不了解而对于业绩波动准备不足,加大了对产品业绩正常波动的恐慌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放弃了原本十分具有投资价值的产品是非常遗憾的。就好比爬山,如果因为上山时的艰难与辛苦而就此放弃,那么将永远无法享受下山时的轻松与惬意。其次,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和甄别,对于运作机制不明确,收益、风险描述不清楚的理财产品要坚决加以抵制,避免过分地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最后,对于产品表现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和全面的评判,做出正确的再投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