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车购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时间:2008-03-13 字号:
尊敬的委托人 、受益人: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车购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08年2月8日到期,信托本金及利息已按时收回,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规模:2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用途:用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车购置项目
                3 、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1000万元,2005年2月8日—2007年2月8日;1000万元,2005年2月8日—2008年2月8日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贷款
                6 、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信托贷款利率:二年期为11.8% , 三年期为13.8% ,
                8、信托资金年收益率:二年期10% , 三年期12% ,

二、受托事项:
        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2000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贷给借款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了《资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是信托受益人。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 、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 信托计划 》和《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贷放给借款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专项用于公交车购置项目,受托人与借款人于2005年 2月6日签定了《 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内信二贷]2005年第02号) 。贷款期限分为二年期和三年期。信托贷款本金分别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贷款利息按季支付。贷款年利率二年期为11.8% , 三年期为13.8% 。还款资金来源为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借款人以十二条公交线路十年的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呼和浩特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为该《信托计划》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 、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6,637,410.72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037,410.72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 1,026,615.72元;印刷费6,910.00元;印花税1,000.00元 ;律师咨询费2,000.00元;银行结算费等其它费用885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5,600,000.00元。其中:于2006年2月8日 分配信托收益2,200,000.00元;于2007年2月8日分配信托收益2,200,000.00元;于2008年2月8日分配信托收益1,200,000.0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07年2月7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二年期信托本金 10,000,000.00元;2008年2月7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三年期信托本金 10,000,000.00元。2008年3月11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