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彤源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顾问费计算方法变更公告

时间:2008-02-26 字号:

尊敬的委托人: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增进委托人的利益,《华宸•彤源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和投资顾问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原《投资顾问合同》中投资顾问费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签署了补充协议。现将投资顾问费的计算方法细化说明如下。

一、投资顾问费分配方法简述
        投资顾问费分配日,即为公历2008年9月20日及2009年9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但依据信托合同赎回信托单位且不在2008年9月20日和2009年9月20日赎回的,则该信托单位之赎回日亦需按本说明中的公式进行投资顾问费分配。

二、投资顾问费具体收取方法
        1、2008年9月20日投资顾问费按如下公式提取: 
              投资顾问费=(2008年9月20日信托单位净值-1)×20%×信托单位总份数 
              如上一公式的计算结果为零或为负数时,则所提取的投资顾问费为零。
        2、2009年9月20日投资顾问费只有在本日之信托单位净值大于1时方可按如下公式提取: 
              投资顾问费=(2009年9月20日信托单位净值-2008年9月20日调整后的信托单位净值)×20%×信托单位总份数
              如上一公式的计算结果为零或为负数时,则所提取的投资顾问费为零。

三、赎回日投资顾问费具体收取方法(赎回日即公历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
        1、2008年9月20日和2009年9月20日赎回信托单位的投资顾问费一并按本说明的第二点所述方法提取。
        2、2008年3月20日、2008年6月20日赎回的,赎回信托单位的投资顾问费按如下公式提取:
              投资顾问费=(赎回日信托单位净值-1)×20%×赎回信托单位份数
              如上一公式的计算结果为零或为负数时,则所提取的投资顾问费为零。
        3、2008年12月20日、2009年3月、2009年6月20日赎回的,赎回信托单位的投资顾问费按如下公式提取:
              投资顾问费=(赎回日信托单位净值-2008年9月20日赎回调整后的信托单位净值)×20%×赎回信托单位份数
              如上一公式的计算结果为零或为负数时,则所提取的投资顾问费为零。


        注: (1)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计划资产总值-保管费-投资管理年费)/信托单位总份数
                  (2)调整后的信托单位净值=(估值基准日信托计划资产总值-保管费-投资管理年费-投资顾问费-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前))/信托单位总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