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监管金融市场时,必须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并且通过跟进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将金融危机扼杀在萌芽状态。
曾经被一些中国学者奉为楷模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市场出现了“金融海啸”。现在人们纷纷揣测,金融危机离中国究竟有多远?
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具有必然性。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克林顿政府实行金融现代化改革方案以来,混业经营制度催生了一大批商业投资银行,这些投资银行不是以“存贷款利差”获取利润,而是通过中间业务,特别是通过承销证券、经营金融衍生产品赚取高额利润。这些投资银行的拿手好戏是,将各种垃圾债券包装重组,并且提高承销证券的等级,然后销售这些证券获取利润。不仅如此,由于美国实行房地产福利政策,政府投资的房地产信贷担保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而投资银行将这些债券通过各种方式推销出去,结果导致美国的房地产信贷危机波及世界各地。
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离中国还有一段距离,尽管一些中国的金融企业由于购买了美国华尔街投资银行的债券而增加了商业风险,但从整体而言,中国的主权基金尚未“舍身饲虎”,所以,在短期内中国政府还不用过于担心。但是,此次华尔街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是非常明显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不能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是否发达的标志,在制定产业政策的时候,过分强调经济转型,快速缩小国民经济中农业和工业所占比重。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生产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如果农业的比重下降过快,那么,很可能会出现农产品供应危机。没有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就无法解决中国的就业人口问题,也无法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服务业是一个包罗万象非常庞大的产业,在发展服务业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应当循序渐进,不能为了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而盲目发展金融服务业。总而言之,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和工业的比重不能太小,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的比重不能太大。在鼓励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的同时,一定要看到中小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千方百计地避免中小商业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金融危机。当前中央政府应当对少数股份制银行采取清产核资的监控措施,防止这些股份制银行经营不善而出现连锁性的效应。
其次,实行混业经营之后,应当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商业金融机构过度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放大金融风险,把局部地区的挤兑现象变成全国性的金融危机。中国实行分业经营,目的是为了降低金融风险。但现在看来,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证券机构之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地下基金组织,这些私募基金实行信托经营,通过购买股票和债券,进行投机性交易。所以,从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金融混业经营必不可免。但是,混业经营要求中国政府必须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彻底改变目前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各自为政的监管体制,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吸收专家学者参与制定国家的金融监管政策,确保中国金融市场不会由于监管部门互相推诿而出现大的金融风波。
第三,在美国发生金融危机之后,政府出面购买投资银行的股份,出现了特殊的“国有化”现象。但必须指出的是,美国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政府不会长期持有商业银行的股份,他们一定会伺机出售自己手中所掌握的股权。所以,千万不能相信某些经济学者所提出的金融“国家主义”策略,不能削弱金融市场竞争的作用。
中国金融市场改革从一开始就进入了误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化,不是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而是为了筹集资金。现在看来,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海外上市是一个非常愚蠢的投资举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以储蓄为基础,以“存贷款利差”为经营的主要模式,到海外上市除了增加经营风险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结果。事实证明,由于国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所以,实行股份制改革之后,公司的治理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相反,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散落在美国投资者手中,所以,美国商业金融风险很可能会通过中国商业银行的股东传导给中国的商业银行。因此,中国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回购美国市场中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把中国的商业银行变成真正的中国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金融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为中国人服务的金融机构。中国商业银行与美国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不同、股权结构不同、经营的目的也不同,所以,不能把美国商业银行的“国有化”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国有制混为一谈,更不能盲目照搬美国拯救商业投资银行的做法,处理中国金融上市公司的股权。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在不损害中国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地把上市公司变成非上市公司。
总之,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认真思考中国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关系,不要盲目追求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从而为爆发金融危机埋下伏笔;从实践上来看,我们必须意识到西方国家所开发的许多金融衍生产品,已经脱离了风险控制的范围,成为少数金融冒险家转嫁风险、牟取暴利的工具。在发展金融服务业时,不能盲目地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无节制地开发金融衍生产品,而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的金融风险转移机制。中国政府在监管金融市场时,必须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并且通过跟进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将金融危机扼杀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