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 、受益人:
《有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 2007年5月13日到期,证券投资全部变现退出,并对全体受益人如期兑付信托本金和分配信托收益,该《信托计划》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规模:1798万元
2 、信托目的: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多个由投资者指
定用途的信托资金集合使用,全部用于投资规范的二级市场上的
国债、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
券,充分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通过优化投资组合,努力控制风
险,为受益人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3、信托计划类型:集合
4 、信托计划期限:2004年5月13日—2007年5月13日
5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证券投资
6、受托人: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信托资金年收益率:预计4.5%
二、受托事项:
多个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共计1798万元,委托受托人,由受托人全部用于投资规范的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企业债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为受益人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委托人与受益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以来,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遵守信托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优化投资组合,努力控制风险,为受益人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投资,做到逐日盯市,持有股票仓位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并设立止损点。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帐户,单独设帐,单独管理。
2、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4,224,137.57元 。
3 、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1,796,837.57元 。其中:信托手续费 1,616,894.11元;发行管理费104,024.22元;银行结算费40.00元 ;利息支出11,443.20元;其他费用64,436.04元。
4、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 资金信托合同 》的规定,在信托计划期内,信托收益每整年向受益人分配一次。受托人于2005年5月13日,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809,100.80元;于2006年5月13日,分配信托收益809,100.80元;于2007年5月13日,分配信托收益809,100.80元 。应分配信托收益合计2,427,300.00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07年5月13日—5月23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兑付信托本金 17,980,000.00元。2007年5月28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