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东区集中供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由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5月设立发行的《呼市东区集中供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年信托收益于2007年6月11日---2007年6月20日分配。该信托计划预计年信托收益率为5%,根据银发[2006]289号、银发[2007]79号、银发[2007]157和有关信托文件规定,从2006年8月19日、2007年3月18日、2007年5月19日起,受益人年信托收益率分次上调至5.45%、5.72%。信托收益资金通过代理该《信托计划》的银行网点直接存入受益人原指定存款帐户。
代理银行:建行内蒙分行营业部储蓄网点
中国银行呼市新华支行储蓄网点
中国银行呼市玉泉支行储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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