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本金兑付及收益分配公告

时间:2007-04-18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由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发行的《有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7年5月13日到期。受托人于5月13日—5月23日向全体受益人分配第三年信托收益,并兑付三年期信托本金。信托收益资金通过代理银行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存款账户,信托收益率为4.5%。兑付到期信托本金,受益人须持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资金缴款凭据、本人身份证或购买时出示的其他身份证明及信托储蓄存折,由本人办理。
    兑付地点:1、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信托营销中心(呼市迎宾北路10号),办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顺延;2、呼市商业银行代理信托资金收付网点(原购买网点),办理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
    内蒙信托咨询电话:0471 — 6934830